https://grants.g0v.tw/projects/5c39b5ed0c53ab001b42993d
這是一個已從原 https://grants.g0v.tw/projects/5c39b5ed0c53ab001b42993d 中分離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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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廢氣造成的空氣污染成分,除了 PM2.5 這類懸浮微粒之外,還會有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等等。
預計如何定義空氣品質監測項目?這會直接影響要選用的調查設備與經費規畫。
提案中提及「實施每次至少2小時監測」,期中期末工作里程碑則提及「完成空污調查計畫」,但並未詳述該調查計畫施行細節。譬如預期監測頻率為何?每天或每週幾次?
您好:
首先,先抱歉我們疏漏了回應這項提問。
有關於定義空氣品質監測項目,我們會針對監測的數據提出相對的比對,關於比對項目我們正著手與中山大學氣膠中心進行討論,以求能更精確掌握比較數據與監測內容物。
第二項,我們在內部的紙本文計畫中,訂定了市場將以早、下午、夜市各選擇一處,每處於3月~4月、10月~11月兩季進行各3次檢測,每次調查至少2小時;總計完成18次調查。
此外,除了監測期間污染數值外,我們也將估算市場機車進出數量以及觀察市場擺攤動線與民眾消費情形。